偷渡或再次偷渡的无证移民将被控刑事罪

在上周五,2018年4月6日,美国司法部长塞申斯签发了一份备忘录,命令检察官优先把移民执法重点放在那些“过去被起诉的”犯罪案件,而且这主要针对接近西南边境的地区。事实上,司法部长塞申斯在备忘录中提到,自2017年4月11日起,他就已经签发了相关的旧备忘录,其标题为“重新承诺执行移民刑事犯罪执法”,要求优先处理某些犯有刑事法的无证移民。他还进一步指示,美国各州的检察官办公室与国土安全部(DHS)合作制定起诉那些违法8 U.S.C. § 1325(a)的人的指导方针。 按照美国法律,司法部长塞申斯的指令实际上已经存在,这新备忘录只是“强制要求”美国联邦检察官把这类执法置于优先位置。

美国司法部长塞申斯

简单的来说,以前,如果第一次偷渡或多次偷渡入境的人,是不会被指控刑事罪,最多只是控违反移民法,因为检察官经常采取不控告的态度。最近,越来越多无证移民越过美国西南边境偷渡,即使曾经多次采取大型行动依旧无法减少偷渡人数。现在司法部长塞申斯要求每个美国检察官办公室,向那些第一次偷渡或多次偷渡入境的人,就是违反8 U.S.C. § 1325(a)的人,犯采取零容忍政策。不再只是控违反移民法,需要应情况而定刑事罪。司法部长塞申斯想要通过这个方式,减少偷渡行为,即使需要额外支援也没有问题。

4月6日备忘录的部分内容

什么是8 U.S.C. § 1325(a)的法律呢?

主要指:不适当的时间或地点; 避免检查或被检查; 歪曲和隐瞒事实。

  1. 除那些获得移民官指定进入的人,其他在任何时间进入美国或试图进入美国的外籍人士;或
  2. 逃避海关或移民官的检查;或
  3. 试图进入或得到进入许可的外籍人士,之后被美国发现,以故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或故意隐瞒重大事实进入。

对于以上任何一条罪,只要是第一犯的外籍人士,可依法被罚款、被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而有之。例如,第一次偷渡入境的人。对于以上任何一条罪,但又从新再犯的外籍人士,可依法被罚款、被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而有之。例如,重返或多次偷渡入境的人。

被发现再次偷渡入境立刻被捕控刑事罪

在90年代,这种情况也在迈阿密(Miami)发生过,如果一个人被发现是偷渡入境或再次偷渡,他们会先被控刑事罪名,然后,在应得的惩罚后,又因违反移民法,而被转到移民监狱,等待递解出境。王律师作为在移民法和刑事法等多方面的专家,知道如何可保障你的最大的权利,且尽可能地帮争取最高的权益。从现在开始,如果你的亲友因偷渡被捉,你应该尽快为他找一个有经验的律师保驾护航,寻找有利的方式,停留美国,甚至获得身份。

王君宇律师楼微信号 ☞w7183539264

专精各种疑难案件:移民,刑事,告警察/政府。我们有最优质的服务,最专业的律师和助理团队。王君宇律师服务华人社区10年,帮助无数客人打消递解令获得身份。为无数客人在刑事辩护中获得最好的结果。王律师一直走在法律的最前线,王律师总是能洞悉新的法律信息从而给予客人最好的帮助。© 王君宇律师楼保留宣传资料的所有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复制。本宣传资料所设计图文仅供参考,以前的成功案例并不保证相同的结果。资料所提供的信息不构成律师客人关系,不是律师法律意见。本律师楼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和各方权利义务以最终双方签订的雇用合同为准。

联系我们:

纽约办公室地址:36-25 Main Street, 三楼, Flushing, NY11354

电话: (718) 353-9264(WANG)

加州办公室地址:175 S. Lake Avenue, Suite 201, Pasadena, CA 91101

电话: (626) 396-9264(WANG)

王君宇律师中文网站:www.meiguof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