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拿这张卡?

美国工作批准证(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简称EAD卡),是移民局批准一个外籍人士在某段时间内(通常为一年,但有些是两年)在美国工作的一份授权工作的卡。EAD卡是一张卡片,上面有外籍人士的相片,名字和照片,同时还有有效期的到期时间。拥有了EAD卡,一个外籍人士就可以在美国合法地为任何雇主工作。当然,如果一个外籍人士有合法的身份,如H-1B、L-1、L-2、或者O-1,他/她也能够为特定雇主工作。

如下身份的外籍人士可以申请EAD卡(但不局限于以下的身份):

工作批准证类型 描述
(a)(2)  合法临时居留
(a)(3)  难民及其家属
(a)(4)  假释的难民
(a)(5)  政治庇护及其家属
(a)(6)  美国公民的未婚夫(妻)及其子女(K1或K2签证)
(a)(7)  N 签证及其家属
(a)(8)  密克罗尼西亚、马绍尔群岛或帕劳的公民
(a)(9)  K3或K4签证
(a)(10)  获得免驱逐身分的人士
(a)(11) 暂缓强制递解
(a)(12)  临时受保护身份
(a)(13 家庭团圆计划(1990年移民法中第301条)
(a)(14)  合法移民家庭权益(LIFE)(LIFE的修正案中第1504条)
(a)(15)  V 签证
(a)(16)  T-1签证(人口贩卖受害者)
(a)(17) E签证的配偶
(a)(18)  L签证的配偶
(a)(19)  U-1签证(犯罪受害者)
(a)(20)  U签证的家属
(c)(1)  A-1或A-2签证(外国政府官员)的家属
(c)(2)  E-1(北美事务协调委员会)/ TECRO(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的家属
(c)(3)(A)  F 签证(学生)OPT前
(c)(3)(B)  F 签证(学生)OPT后
(c)(3)(C)  F 签证(学生)STEM学生24个月延期
(c)(3)(ii) F 签证(学生)合格的国际组织赞助的校外就业
(c)(3)(iii)  F 签证(学生)由于经济困难在校外就业
(c)(4)  G签证(国际组织代表)的家属
(c)(5)  J-1签证(交换访问签证)的家属
(c)(6)  M-1 签证(度假/非专业的学生签证)
(c)(7)  NATO签证(北约)的家属
(c)(8)  1995年1月4日之后,申请政治庇护後还在等待中
(c)(8)  1995年1月4日之前,申请政治庇护後还在等待中,而且没有上庭日期
(c)(8)  1995年1月4日之前,申请政治庇护後还在等待中,而且已有上庭日期
(c)(8)  已ABC申请的政治庇护
(c)(9)  申请绿卡後还在等待中
(c)(10)  暂缓递解(在1997年4月1日前递交),10年绿卡,NACARA暂缓递解
(c)(11)  出於社会或公共利益考虑而被批准进入美国
(c)(12) E-2 签证(CNMI投资者)的配偶
(c)(14) 暂缓递解
(c)(15)  暂时没有
(c)(16)  记录(1972年1月1日以来的一直在美)
(c)(17)(i)  B-1签证(非移民的家佣)
(c)(17)(ii)  B-1签证(美国公民暂时在美国工作的家佣)
(c)(17)(iii)  B-1签证(外国航空公司的非移民雇员)
(c)(18)  有最後的驱逐令在身但却因种种原因暂时没被驱逐而处於被监控状态的非法移民(ICE报道)
(c)(19)  某些可获临时受保护身份的人
(c)(20)  I-700等待中(移民法第210条)
(c)(21)  S 签证(犯罪和恐怖主义证人签证)
(c)(22)  I-687等待中(移民法第245A条)
(c)(23)  Q-2签证(爱尔兰和平进步文化签证)
(c)(24)  合法移民家庭权益(LIFE)
(c)(25) T签证的家属
(c)(26) H-1B签证(特殊技能工作)的家属
(c)(31) 家暴(获批I-360)
(c)(33) 梦想生
(c)(35) 获批劳工移民的主要申请人,在面临令人信服的情况下
(c)(36) (c)(35)的家属

许多人都认为拿到工作批准卡(EAD卡)就等于有身份。这个想法是错误的。因为,EAD卡有许多类型。有(c)(8)卡,即政治庇护在等待中,就有身份;答案是错的,这卡只是允许你的在申请等待期间在美国合法工作而已。事实上,在美国只有3类人是有身份,公民、绿卡或签证拥有者。有(a)(19) 卡,即有U签证身份;它是签证的一种,可工作也可合法留美;获取有(c)(14) 卡,即暂缓递解,如果U签证被批准但在等待名额中,可合法在美工作。因此,在美国,EAD卡有多种,如果你想要申请需要先咨询律师,不要随便递交某某申请,因为后果你是无法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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