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庭
最近,移民局开始修改许多他们的移民政策为了支持总统建立的执法优先目标,保持社区安全,并保护我们的移民体制健全,避免受到有心人利用。一些被拒绝的移民身份申请,将被直接告上移民庭。上移民庭的第一步是给您控告书(Notice To Appear, NTA)通知您已被告上庭了。控告书是上移民庭的第一个文件,只有収到这份通知,您的移民庭案件才能开始。
移民法庭涉及人物
之后,政府会通知您上庭日期。在第一次出庭被称为“见庭”(master calendar hearing),被告人可以向法官陈述自己为什么要留在美国的原因和符合申请身份条件的理由。这就相当于刑事法庭上的过堂审讯,了解一下案子的大致情况。之后,通常法官会给予两三个月时间,让当事人递交申请。一个案件通常会有3到4个见庭, 这将取决于法官。
之后再举行“大庭”,即个人听证(individual hearing) 。如果法官认为申请人符合申请身份的条件,是否可以留在美国,一般来讲会当堂作出批准的决定。如果法官也不批准申请人的申请,申请人则可在30 天之内向移民上诉法庭提出上诉。每次上庭斯间律师还是可以帮您递交状子给法官提供更多证据戓要求终结案件。
上诉流程
在受到判决书的30天内是可以向美国移民上诉委员会(BIA)进行上诉的,这表示您对裁决的结果感到不满意,如果对裁决结果一直不满意,可在收到判决书后一直上诉。如果您错过了30天的期限,也可以在90天内找律师为您翻案。
如果您的案件被打发到移民法官的面前,您需要要尽快造一个有经验律师,否则,您的案件有可能很快结束,获得递解令或驱除令,从而导致未来的移民之路艰难无比。因此,寻找一位敬业、又有经验丰富的移民律师是最关键的。王律师有许多上移民庭的经验。一位好的律师就像一名军师,以军师的智谋为客人分析,积极的争取最大权利。一位认真负责的律师也应该是处于“主动”的状态,以角斗士”视死如归“地勇气为客人身份而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