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公司符合申请员工劳工绿卡?

美国移民局对于工作类的绿卡申请分为五大类,从EB1 EB5 根据工作者的能力从低到高分为EB1,EB2, EB3. EB4 和EB5。 大部分雇主为自己的员工都会选择EB2和EB3,具体的分类请看下图:

证明外国员工不会抢美国人工作

国会在制定劳工移民相关法律的时候,非常担心外国员工涌入会抢走美国本土人的工作。因此,在申请绿卡中,雇主需要先向劳工局申请劳工证。在申请劳工证30-180天前,雇主需要在所在地区进行这个职位的招聘,来证明在同等条件下,美国本土员工没有办法胜任这个职位。

证明有能力可以支付工资

在申请雇员绿卡的过程中,雇主最主要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能够支付员工的工资。美国移民局规定,在劳工绿卡申请中,根据美国移民法规定:“公司必须证明能够支付员工从递交劳工证明开始,到拿到绿卡为止的工资。“ 如果一个公司有多个申请,那么移民局会考虑所有的申请,看公司是否有足够的收入。

还需要注意的是,在劳工绿卡申请中,外国员工的工资标准是”超出普通标准的工资”(prevailing wage), 根据每个地区每个职业不同,其工资标准是不一样的。

一般公司可以通过三种方法来证明由能力可以支付外国员工的工资:

  • 公司净收入:一个公司的净收入超过员工工资。一般公司可以提交税表、收入单等来证明

  • 净资产:一个公司现有的净资产超过员工工资。净资产是公司的现有资产减去现有的债务。一般公司可以递交税表、公司会计表来证明

  • 被申请人正在公司工作:如果外国员工现在正在公司工作,并工资等于申请的工资,那么可以证明公司又能力可以支付。公司可以递交员工的W2、工资报告或每月的工资单等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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