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君宇律师做客【移民热线】讲解最高法院的新案例 Wilkinson v. Garland,以及哪些人有望通过新案例翻案拿身份?但是,这会有限期的。如果想要通过这个新的最高法院案例,可以帮你取消递解令甚至获得绿卡,需要在 6 月 17 日之前采取行动。因为,翻案的限期是这个判决的 90 天内。如果你有任何申请被移民法官或移民局拒绝因为酌处权这个理由,你有望符合翻案或上诉取消递解令,甚至拿绿卡。
Wilkinson v. Garland 案
案件起源于, Wilkinson 是通过旅游签证入境美国并逾期居留,但因为刑事案件而需要打指纹,警察就提供信息给ICE。ICE 发现他没有合法身份并且告他上移民法庭。Wilkinson 在移民法庭上申请十年绿卡。移民法官判断,公民孩子的极度困难理由不足够,因此,拒绝他的十年绿卡申请。Wilkinson 没有放弃并且上诉到移民上诉委员会(BIA),但 BIA 认同移民法官;之后他再上诉到第三巡回上诉法院,但巡回上诉法院再次拒绝接受案件,因为无权审理这个案件, 因为关于酌处权。Wilkinson 再接再厉,上诉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说,BIA 和巡回上诉法院是有权查看移民法官是否有出错。这案件很重要,不只是关于十年绿卡,还牵涉到所有关于酌处权的案件。
为什么这么重要?
如果 BIA 上诉输了,你可以上诉到联邦上诉法庭。美国有11个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每个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负责不同的地区。而地区是根据你是在哪里上庭的,并且不能更改。每个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也有些不同。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巡回上诉法院是比较公平。现在,他们可以审理以前不可以审理的关于酌处权的案件。
十年绿卡被拒
你需要在 6 月 17 日之前采取行动。新案件可以帮助那些人呢?如果十年绿卡被拒因为极度困难条件,现在可以翻案但是需要在最高法院决定的 90 天之内。
与控告书有缺陷翻案不一样
这个与之前可以根据控告书有缺陷而翻案申请十年绿卡,是不一样的。现在这个案例是用于那些十年绿卡已被拒绝的人。
绿卡被拒
绿卡申请被移民局拒绝,因为负面因素比有利因素多所以不行使酌处权。现在可以要求联邦法院重审移民局的拒绝
豁免被拒
极度困难豁免被拒,因为不满足“极度“困难条件,而是否批准豁免取决于移民局的酌处权,现在可以要求联邦法院重审移民局的拒绝。
王君宇律师有近 20 年的移民经验,深刻了解许多法律也遵守新案例。为了避免被递解出境,你应该早些找到一名可靠、专业、负责的律师,为自己的身份出谋划策,做到防患于未然。经验丰富和一名真正从客人实际情况角度出发的移民律师会使你在申请绿卡的过程中事半功倍。如果你在美国多年还没有身份就赶快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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