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移民庭被法官指定做假庇护,律师据理力争,成功重开并终止案件

郑先生在 2000 年进入美国后被拘留并收到了控告书。他通过之前的律师申请了计划生育庇护;可是,几个月后,另外一个律师帮郑先生又申请了第二个庇护案件。上庭时,郑先生的前律师提交了第二个庇护申请。在 2001 年,移民法官拒绝了郑先生的庇护案件。他上诉了,而移民上诉委员会(BIA)将案件发回给法官重审,因为没有口头判决。在 2005 年,法官再次拒绝了申请,这次添加了说郑先生申请了假庇护。2011 年,郑先生被 ICE 逮捕并拘留,几个月后才放出。郑先生的美国公民太太给他申请了家属移民,I-130 批准了,可是 I-485 因假庇护的原因拒绝了。

几个月后,郑先生和太太找到了王律师并聘请了她重开案件解决假庇护问题。王律师向法院提交了状子,指出法官关于假庇护的裁定和判决是错误的。因郑先生现在可以申请绿卡了,法庭应该把案件重开,让他向移民局申请绿卡。同时,王律师还提交了状子要求法官判决 ICE 不能递解郑先生。法官同意了该状子;可是,法官拒绝了重开,所以王律师随即将案件上诉到 BIA,解释为什么法庭的判决是错误的。在 2014 年,BIA出了判决,跟王律师同意了法官假庇护的判决是错误的并重开按。重开后,王律师帮郑先生在一年后成功申请了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