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601是欺诈豁免的申请,一般都是由于之前向美国政府递交的材料中有作假、欺骗信息,或者之前的律师没有做好需要通过I-601豁免才能解释。有相当一部分申请人在申请B1/B2签证时,不真实或不完全地填写自己的情况。譬如,未婚的或者离婚的说成已婚;不实的工作单位/收入填报;不填写已在美国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或未婚夫(妻);不实填写或拒答以前在美国逾期居留的事实;不如实填写犯罪或被警察逮捕过的等事实。以上这些行为都会被移民局认为是签证欺诈或误导。
I-601批准通知
I-601豁免只豁欺诈,而不豁免其他原因。他也不可以豁免所有欺诈问题。他只豁免INA section 212(a),这些包括与健康有关的拒绝理由,某些刑事理由,移民欺诈和虚假陈述,极权党的成员,走私者,受到民事处罚,由于以前在美国非法居留,因此存在3年或10年的限制。他无法豁免如庇护欺诈,婚姻欺诈多次入境等问题。
签证欺诈
欺诈豁免是向美国移民局递交的,美国移民局可能需要6到8个月来审核。I-601对於有公民或绿卡的配偶或父母的人需要证明极度困难,公民孩子不符合做I-601豁免。这些困难是个全面的考量。不仅仅是医疗问题,它是个全面性的考量,比如社会上的需要,家里的需要,经济上的需要,精神上的需要,基本上就是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的各个需要。
成功案例
申请I-601欺诈豁免需要很多强而有力的证据和辩理才有机会说服移民局原谅你。一旦发现你说谎了,你必须立刻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王律师指出,申请不能乱填,否则后患无穷。另外,一开始找对律师非常重要,找错了不但移民申请会被拒绝,今后的申请也会面临拒绝的可能,因为,移民局会有你所递交所有申请的完整记录。律师可以在详细了解你的情况后,再判断你是否可以做I-601豁免,或其它类型的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