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ICE, 疯狂抓捕无证移民导致没身份的人们人心惶惶。 当地警察也表示配合ICE合作一起抓捕非法移民。但目前因为一宗非法移民的刑事案件,当事人被地方警察拘留而导致警察是否有权抓捕非法移民的问题出现。 在Commonwealth vs. Sreynuon Lunn案子里,马洲最高法院今天判马洲的警察不能配合联邦移民局而扣留非法移民,不许准守移民拦截令。
案件以柬埔寨的Sreynuon Lunn为重点。Lunn先生在一九八五年以难民身分进入美国,并在一系列的刑事定罪后于2008年被驱逐到柬埔寨。柬埔寨拒绝接受他,他被释放。 在去年Lunn先生在波士顿被捕,手无寸铁的抢劫罪,并在检察官未能提出案件后于二月下令释放。但是尽管地方法官放弃了指控。 刑事指控也已被清盘,国家允许他被释放,但ICE向Lunn发出了扣留的请求。 所以,一名法官命令Lunn被扣留,并被带到ICE监禁。
ICE有权扣留无证移民两天的时间,来查当事人的移民身份。 如果当事人的刑事诉讼已经解决,多余48小时的扣留时间其实违反了宪法权利。这样做相当于对没有国家法律授权的人进行新一轮的逮捕。也就是说如果警察可以为联邦法院扣留人,就算你的案件解决了, 你还是有可能因为拘留而被ICE再一次逮捕。但当地警察不能扣留当事人超过两天时间只为了给ICE官员时间调查当事人的案子把他们转到移民牢。
如果你被当地警察扣留了因为你没有身份,你可以保持沉默, 可以要求你的律师来代表你。 因为他们没有权利抓捕你只有ICE有。如果你没有身份只有拿到身份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没身份有递解令也可以有机会创造绿卡。申请方式有很多, 可以重新开案,翻案, I-601A, U签证等等。 律师可以根据你个人的情况来帮你。所以尽快咨询律师来帮你解决你的身份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