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在 2000 年通过国际机场进入美国。她用了假护照在其他国家登机,入境时被扣留,并被定性为“入境外国人”(arriving alien)。她提供了自己的真实姓名及相关信息,并表示希望在美国寻求庇护。她之后申请了庇护,但被了拒绝。在此期间,陈女士已在这里结婚并组建了家庭。2022 年,当她的美国公民孩子快 21 岁时,她聘请了王律师帮她办理亲属移民绿卡。之后,王律师帮她准备材料和表格后为她提交了亲属移民绿卡申请。然而,2023 年,移民局发出了补材料通知,要求陈女士需要申请 I-601 豁免申请,因为她曾用假护照入境美国。王律师没有仅仅按照移民局的所要求的提交了豁免,而是仔细审查了陈女士所有的移民材料,以核查其中是否涉及任何欺诈行为。王律师审查后认定不涉及欺诈,并回复了移民局,提供了材料和解释为什么陈女士进入美国的方式不是欺诈。最终,在 2024 年,陈女士的绿卡申请获得了批准并成功拿到了绿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