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州
近期,纽约州长签署新法,将任何纽约境内的A级轻罪或未分类轻罪的最高刑期从一年(365天)减至364天。而且所有轻罪的最高刑罚都适用。其罪行包括,地铁逃票(根据纽约法N.Y.P.L. §165.15)以及小型入店行窃罪(根据纽约法N.Y.P.L. §155.25)等。
小型入店行窃罪
因此,以前的轻罪定罪也可因此被推翻,主要是根据旧的定罪法规已违宪。新法还允许,符合条件的案件将获得重新辩护和重新审理的机会。根据新的NYCPL §440.10(1)(j)条例, 或满足NYCPL §440.10(1)(h)条例中的判决,A级轻罪或未分类轻罪,即使是很久以前的,也可以可根据其已违反纽约州或联邦宪法为理由,要求重新审理 。
刑事罪
该新法还进一步规定:在根据NYCPL §440.10(1)(j),法院可以
1)经检察机关同意,撤销判决或将其减为一项较轻罪的定罪;或
2)撤销判决并给与新的审判或上庭机会,即使该案中的被告人已认罪。
上庭
因此,如果你或你的亲友曾经在纽约被判任何A级轻罪或未分类轻罪, 你们的案件都可因此新法要求重新审判。甚至避免任何潜在的移民后果。因为,一旦错过这个机会,有可能无法要求重新判决。如果有类似情况,请尽快过来咨询。做为专业的刑事律师,王律师对此有十几年经验,既了解任何新情况,又会灵活运用,因此,选择一个有经验的律师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