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的移民排期表是2016年7月最新的移民申请时间。其中的最终行动日期和递交申请的日期代表的是移民签证的申请者向美国国家签证中心(NVC)提交文件的日期。在下列表格中,每一类所列出的日期都已经是超额申请的,C 意味着现在,比如对所有有资格的申请人,授权发放的数量。U 意味着没有授权,比如还未授权发布的数量。
亲属移民:各类优先往前推进一周至两个月不等。其中中国地区,第三优先(公民已婚子女)和第四优先(成年公民的兄弟姐妹)均为原地踏步,没有任何推进。
劳工移民:出生在中国地区第一类优先有名额,日期在9月前被提供,于10月重新变回有名额状态。第二与第三类优先(一般类)仍旧原地踏步。中国出生第三类优先(无技术劳工)倒退三年。第四类优先均有名额。第五类优先除了中国外均有名额,中国地区最好的情况是,今年9月排期推进到3月1日,在10月以后开始缓慢推进。
亲属移民排期-最终行动日期:
亲属移民 | 未被列出的其他国家 | 中国 | 印度 | 墨西哥 | 菲律宾 |
F1 | 2009年3月22日 | 2009年3月22日 | 2009年3月22日 | 1995年3月8日 | 2005年2月1日 |
F2A | 2014年11月15日 | 2014年11月15日 | 2014年11月15日 | 2014年9月1日 | 2014年11月15日 |
F2B | 2009年12月8日 | 2009年12月8日 | 2009年12月8日 | 1995年9月8日 | 2005年7月1日 |
F3 | 2004年12月1日 | 2004年12月1日 | 2004年12月1日 | 1994年10月22日 | 1994年3月1日 |
F4 | 2003年9月3日 | 2003年1月1日 | 2001年1月1日 | 1997年4月15日 | 1993年1月1日 |
亲属移民排期-递交日期:
亲属移民 | 未被列出的其他国家 | 中国 | 印度 | 墨西哥 | 菲律宾 |
F1 | 2009年10月1日 | 2009年10月1日 | 2009年10月1日 | 1995年4月1日 | 2005年9月1日 |
F2A | 2015年10月15日 | 2015年10月15日 | 2015年10月15日 | 2015年10月15日 | 2015年10月15日 |
F2B | 2010年12月15日 | 2010年12月15日 | 2010年12月15日 | 1996年5月15日 | 2006年1月1日 |
F3 | 2005年8月1日 | 2005年8月1日 | 2005年8月1日 | 1995年5月1日 | 1995年8月1日 |
F4 | 2004年5月1日 | 2004年5月1日 | 2004年5月1日 | 1998年6月1日 | 1993年4月1日 |
F1类别为美国公民未婚子女以及美国绿卡的配偶和子女,以及绿卡的未婚子女
F2A类别为美国绿卡的配偶和子女
F2B类别为美国绿卡的21岁以上未婚子女
F3类别为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
F4类别为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
劳工移民排期-最终行动日期:
类别 | 未被列出的其他国家 | 中国 | 萨瓦尔多洪都拉斯和危地马拉 | 印度 | 墨西哥 | 菲律宾 |
第一类 | C | C | C | C | C | C |
第二类 | C | 2010年1月1日 | C | 2004年11月01日 | C | C |
第三类 | 2016年3月1日 | 2010年1月1日 | 2016年3月1日 | 2004年10月22日 | 2016年3月1日 | 2009年2月15日 |
其他工作者 | 2016年3月1日 | 2004年1月1日 | 2016年3月1日 | 2004年10月22日 | 2016年3月1日 | 2009年2月15日 |
第四类 | C | C | 2010年1月1日 | C | 2010年1月1日 | C |
特定宗教工作者 | C | C | 2010年1月1日 | C | 2010年1月1日 | C |
第五类:非区域中心(C5和T5) | C | 2014年2月15日 | C | C | C | C |
第五类:区域中心(I5和R5) | C | 2014年2月15日 | C | C | C | C |
劳工移民排期-递交日期:
类别 | 未被列出的其他国家 | 中国 | 印度 | 墨西哥 | 菲律宾 |
第一类 | C | C | C | C | C |
第二类 | C | 2013年6月13日 | 2009年7月1日 | C | C |
第三类 | C | 2015年5月1日 | 2005年7月1日 | C | 2010年1月1日 |
其他工作者 | C | 2009年8月1日 | 2005年7月1日 | C | 2010年1月1日 |
第四类 | C | C | C | C | C |
特定宗教工作者 | C | C | C | C | C |
第五类:非区域中心(C5和T5) | C | 2015年5月1日 | C | C | C |
第五类:区域中心(I5和R5) | C | 2015年5月1日 | C | C | C |
第1类别EB1为杰出人才
第2类别EB2为优秀人才,获国家利益豁免(NIW)而无需雇主
第3类别EB3为技术人才,需要有雇主
第4类别EB4为特殊工作人员,通常情况下一般人较少能使用这个类别,需雇主
第5类别EB5为投资移民
如果你的申請已經遞交但等待時間過長,你可以找律師幫你做催辦案。催辦案並不是一個簡單的寫信或者打電話,它是一個官司;狀告政府拖太久。這個官司通常很快,2個月左右便會有結果。很多人可能會認為告政府是對自己案子不利的,可能會讓自己的案子被拒絕,但其實並不是!催辦案是一個很正常的事情。狀告政府後,會讓政府部門對你的案子產生重視,將你的案子調出來。相反,如果案子拖的過久反而會對案子不利,甚至遭到拒絕。請看我們很多成功催辦案的其中一個案例:近二十年的美國居留夢,在王律师的帮助下终于拿到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