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新判定:A10是半个递解令,仍然有可能被递解到第三国

暂缓递解非终极保护,递解风险依旧存在

上周,在一宗备受关注的案件中,最高法院裁定在案件Riley v. Bondi 中,原告非移民Riley虽已取得《禁止酷刑公约》(CAT)下的“暂缓递解”(A10)身份,但仍不能阻止其递解令的效力。这项裁决将让许多移民再次意识到:A10只是一个“暂缓遣返”身份,虽然您可以留着美国工作,不被递解,但仍然是半个递解令。事实上,政府仍可以以原始的递解令为依据,将当事人送往第三国。这意味着,即使成功阻止被遣返至原籍国,仍无法确保绝对安全,仍有被遣返至其他国家的风险。

案件背景揭示制度漏洞与程序陷阱

案件原告Riley于2021年刑满释放后被移民局拘留,其因毒品重罪被列为可快速递解的对象。虽然他未对被递解提出异议,但他请求不要被递解回牙买加,声称将面临来自毒枭的酷刑和生命威胁。移民法官起初认定其说法可信,并给予CAT下的“暂缓递解”保护。

然而国土安全部上诉至移民上诉委员会(BIA),撤销了该保护并恢复原始递解令。Riley在收到BIA裁决三天后提出上诉,但法院认定他的上诉超出30天期限,因为该期限应从2021年初法院给的FARO(最终行政递解令)发出之日起算,而非BIA裁定之日。最高法院支持该观点,尽管同时认为该期限可被宽限,但明确指出:CAT保护不影响原递解令的“最终性”。

法律分析:程序复杂,法律援助尤显重要

这项裁决对移民案件影响深远。首先,它确认了A10并不是安全的,是半个递解令,您仍然可以被递解。其次,它强调,30天的上诉期限从FARO签发之日起算,即便CAT程序仍在进行中。此规定形成一种“程序陷阱”——很多申请人并不知道应在尚未完成CAT审理时就提交“预防性上诉”。更复杂的是,即便递解暂缓,仍可能被遣返至第三国。这一切都突显出移民法律体系的不透明性与技术性,使得缺乏专业法律指导的移民陷入更大风险。

律师建议:别停在A10,专业上诉才能保安全

如今A10身份不再是“保护伞”,移民朋友千万不要以为获得A10就“安全了”。如果不继续寻求专业律师帮助进行上诉或申请调整身份,您仍可能被遣返,甚至完全有可能被送往陌生的第三国。有A10的人,其实和有递解令的人类似,想要拿到绿卡,必须要先取消递解令先。所以他们同样可以通过上诉,翻案,豁免,等等途径。还有一些途径不在乎移民是否有递解令,如U-签证,I-730,等等。面对法律程序的复杂性和政策变化的不确定性,选择一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移民律师至关重要。王君宇律师拥有近二十年处理各类移民实战经验,熟知移民系统的每一个细节,如果您需要找方法拿绿卡,就马上来找王律师看看如何可以帮到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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