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碌崙張先生問:我兒子在美國駐廣州總領事館接受移民簽證面談時被拒簽,廣州領事館給他的一張紙上說,懷疑他曾詐欺美國政府,這張紙是什麼,我現在要怎麼做?
王君宇律师答:最近很多人去廣州美領館面談的時候被拒簽,同時領到一張傳單。傳單的意思是說移民局懷疑申請者為了申請身分詐欺過美國政府,所以如果還是想移民或簽證到美國,必須要做一個I-601豁免。
I-601豁免是向美國移民局遞交的,可能需要六個月來審核,所以一從領事館收到這個通知就應該馬上遞交。該申請需要有公民或綠卡的配偶或父母的人,證明一旦親人分離會給家庭造成極度困難,這些困難是個全面的考量,比如經濟需要、精神需要、個人需要、社會需要等。基本上就是一個人愛另外一個人的各種需要,是對感情的具體描述。就像羅密歐和朱麗葉,當時羅密歐被遞解去義大利小鎮Mantua的時候,如果有一個移民官員問朱麗葉為什麼極度需要羅密歐。為了證明極度困難,朱麗葉可以說:沒了羅密歐她會活不下去,他是她第一個愛人、也是唯一的愛人,她將貞操獻給了他,沒有人可以取代羅密歐,羅密歐給她精神上的支持,保護她、使她脫離強迫婚姻。任何愛都有各式各樣的表述,可能以上聽起來有點荒唐,但I-601就要像這樣仔細地描述出愛情或親情。所以,從你一開始向移民局申請任何文件(包括旅遊簽證)的時候就要謹慎,因為之後移民局會有案底和紀錄。如果你的信息出現任何不一致,都有可能被視為欺詐。建議你找專業律師來幫你申請。
法拉盛陳女士問:我的丈夫持有綠卡,我的所有條件都符合申請I-601A臨時豁免,請問我需要等到我丈夫入籍,才可以申請我嗎?
王君宇律师答:不用。7月14日,國內安全部(DHS)發布了新的I-601A規則。現在不僅僅有公民配偶的人可以申請I-601A,永久居民或公民的父母及配偶也可以申請了。
歐巴馬總統2014年11月20日宣布擴大2013年開始的I-601A。根據這次行政令,豁免拓展到有綠卡配偶、以及綠卡或公民父母的人。當時說這一行政令要等到國內安全部發布了有關規則才能執行,但目前已有申請人遞交並拿到了收據了。等到正式發布之後,移民局就會開始審核。因此受益的人包括:有公民和綠卡配偶的人;有綠卡父母的未婚子女;有公民父母的未婚和已婚子女。
國內安全部的新規特別說明,2013年開始的I-601A可以減少家庭分離的時間,讓家人盡快地團聚。可惜雖然計畫提供6萬2348個名額,但2014年卻只有3萬9000人申請,希望擴大後能有更多符合條件的人申請。哪怕申請人背負遞解令,只要符合以上條件,也可以申請I-601A。
曼哈坦李先生問:我是非法移民,有遞解令在身,曾被抓過,我怕警察發現我有遞解令。如果發現了,會不會來抓我、遞解我出境啊?
王君宇律师答: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最近發布了新的執法規則,稱為優先執法計畫(Priority Enforcement Program),按照國內安全部2014年11月20日發布的備忘錄重新排行了執法對象,代替之前的社區安全計畫(Secure Communities)。根據現在的情況,如果你被警察抓,你的指紋還是會被自動轉到移民局。可是移民局現在不會光靠懷疑你沒有身分而馬上來抓你,而是會按備忘錄的排行,來決定你是不是他們要針對的對象,再決定要不要把你送到移民監。按照新的備忘錄,頭等針對對象是犯過重罪的人和偷渡被抓到的人,第二針對對象是犯輕罪的人和重返的人,最後針對的對象才是有遞解令的人。如果你只是沒有身分、也沒有犯過罪,ICE現在不會針對你。如果你是以上三種人之一,那你就應該諮詢專業律師,以免被驅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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