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的移民排期表是2018年6月最新的移民申请时间。其中的最终行动日期和递交申请的日期代表的是移民签证的申请者向美国国家签证中心提交文件的日期。在下列表格中,每一类所列出的日期都已经是超额申请的,C 意味着现在,比如对所有有资格的申请人,授权发放的数量。U 意味着没有授权,比如还未授权发布的数量。
亲属移民排期-最终行动日期
亲属移民 | 未被列出的其他国家 | 中国 | 印度 | 墨西哥 | 菲律宾 |
F1 | 2011年04月08日 | 2011年04月08日 | 2011年04月08日 | 1997年06月01日 | 2006年03月22日 |
F2A | 2016年06月08日 | 2016年06月08日 | 2016年06月08日 | 2016年05月08日 | 2016年06月08日 |
F2B | 2011年06月22日 | 2011年06月22日 | 2011年06月22日 | 1997年02月15日 | 2007年01月15日 |
F3 | 2006年03月15日 | 2006年03月15日 | 2006年03月15日 | 1995年10月01日 | 1995年04月08日 |
F4 | 2004年10月22日 | 2004年10月22日 | 2004年03月15日 | 1998年01月08日 | 1995年02月22日 |
亲属移民排期-递交日期
亲属移民 | 未被列出的其他国家 | 中国 | 印度 | 墨西哥 | 菲律宾 |
F1 | 2012年01月08日 | 2012年01月08日 | 2012年01月08日 | 1998年07月15日 | 2007年10月08日 |
F2A | 2017年09月22日 | 2017年09月22日 | 2017年09月22日 | 2017年09月22日 | 2017年09月22日 |
F2B | 2011年09月08日 | 2011年09月08日 | 2011年09月08日 | 1997年05月22日 | 2007年09月08日 |
F3 | 2006年09月08日 | 2006年09月08日 | 2006年09月08日 | 1998年09月22日 | 1995年07月22日 |
F4 | 2005年04月01日 | 2005年04月01日 | 2004年12月01日 | 1998年05月08日 | 1995年10月15日 |
F1类别为美国公民未婚子女以及美国绿卡的配偶和子女,以及绿卡的未婚子女
F2A类别为美国绿卡的配偶和子女
F2B类别为美国绿卡的21岁以上未婚子女
F3类别为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
F4类别为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
劳工移民排期-最终行动日期
未被列出的其他国家 | 中国 | 萨瓦尔多洪都拉斯和危地马拉 | 印度 | 墨西哥 | 菲律宾 | 越南 | |
第一类 | C | 2012年01月01日 | C | 2012年01月01日 | C | C | C |
第二类 | C | 2014年09月01日 | C | 2008年12月26日 | C | C | C |
第三类 | C | 2015年06月01日 | C | 2008年05月01日 | C | 2017年01月01日 | C |
其他工作者 | C | 2017年05月01日 | C | 2008年05月01日 | C | 2017年01月01日 | C |
第四类 | C | C | 2015年12月15日 | C | 2016年10月22日 | C | C |
特定宗教工作者 | C | C | 2015年12月15日 | C | 2016年10月22日 | C | C |
第五类:非区域中心(C5和T5) | C | 2014年08月01日 | C | C | C | C | 2014年08月01日 |
第五类:区域中心(I5和R5) | C | 2014年08月01日 | C | C | C | C | 2014年08月01日 |
劳工移民排期-递交日期
未被列出的其他国家 | 中国 | 萨瓦尔多洪都拉斯和危地马拉 | 印度 | 墨西哥 | 菲律宾 | |
第一类 | C | C | C | C | C | C |
第二类 | C | 2015年02月01日 | C | 2009年04月01日 | C | C |
第三类 | C | 2016年01月01日 | C | 2008年09月01日 | C | 2017年07月01日 |
其他工作者 | C | 2008年06月01日 | C | 2008年09月01日 | C | 2017年07月01日 |
第四类 | C | C | 2016年04月15日 | C | C | C |
特定宗教工作者 | C | C | 2016年04月15日 | C | C | C |
第五类:非区域中心(C5和T5) | C | 2014年09月01日 | C | C | C | C |
第五类:区域中心(I5和R5) | C | 2014年09月01日 | C | C | C | C |
第1类别EB1为杰出人才
第2类别EB2为优秀人才,获国家利益豁免(NIW)而无需雇主
第3类别EB3为技术人才,需要有雇主
第4类别EB4为特殊工作人员,通常情况下一般人较少能使用这个类别,需雇主
第5类别EB5为投资移民
从表格来看,在“最终行动日期”的亲属移民排期中,中国出生申请人除第一优先原地踏步外,其余类别都同步小幅前进,最多为1.5个月。“最终行动日期”的职业移民,中国出生申请人仅第五优先前进10天,其余类别都没有变动。另外,在“递交日期”方面,中国出生申请人的亲属移民及职业移民的排期都没有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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