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美国移民局终于为一年前结束的Duran-Gonzalez v.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案的谈判结果做出相关备忘录。它提到了某些于2004年8月13日到2007年11月30日期间在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的管辖范围内递交绿卡申请的人可以此为由要求移民局重新审查他们的绿卡申请。
Duran-Gonzalez v.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是一个关于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的集体诉讼。它涉及了那些曾经已经被驱逐出去的人又偷渡回美国的人是否符合递交递交绿卡申请。在2007年,该案曾作出决定,那些已经被驱逐出境的人即便拥有I-212申请也不再拥有资格递交绿卡申请,除非他们停留在美国境外超过10年以上。然而,在发回重审以及上诉后,第九巡回上诉法院要求地方法院重新审理原告的要求,例如原告仍然拥有资格根据当时的法律递交绿卡申请。经过8年多的诉讼,直到去年7月,一个谈判结果出来了。这谈判结果赋予了那些在2004年8月13日到2007年11月30日向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管辖区递交了绿卡申请以及I-212申请的人可以调整身份,而那些没有两样申请都递交的人是不包括在内的。
在Duran-Gonzalez v.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案中的原告挑战了移民局的行为,认为移民上诉委员会在2006年的决定:被驱逐后并再次偷渡回美国的人不可以重新申请调整身份,是错误的。这个决定应该只适用于在2007年11月30日以后递交申请的人,并不能适用于全部的申请人,因为在2004年第九巡回法院就判定了如果申请人在被递解后又偷渡回美国并试图调整身份,在特定的豁免下是可以的。
受到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管辖的州包括:阿拉斯加州,亚利桑那,加利福呢亞州,关岛,夏威夷,爱达荷州,蒙大拿州,内华达州,北马里亚纳群岛,俄勒冈州,和华盛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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