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移民审查执行办公室 (EOIR)制定了一份主任备忘录,为EOIR 的裁决者和工作人员提供指导法官应该如何处理未成年作为诉讼中的主要或唯一被告的案件。该备忘录将未成年案件的 “特别考虑” 范围扩大到仅被指定为无人陪伴儿童和专门青少年案件的案件。首先,EOIR 在处理未成年案件的移民法庭实施了专门的青少年案件记录。并非所有专门青少年案件中的儿童案件都涉及无人陪伴的未成年人,这些案卷也适用于拘留和非拘留案件。在没有专门青少年案件审理的移民法庭中,EOIR 仍会将未成年案件与成人案件分开安排。
EOIR 法庭
备忘录中为移民法官处理所有未成年案件的一些指导:
1)移民法官应在其无偿法律服务提供者名单中确定并提供专门针对未成年的倡导者,并给儿童、其监护人/保管人或其他适当的成年人。
2)移民法官应该知道,卫生与公共服务部有权为未成年案件指定一名儿童辩护人,并且未成年辩护人的报告在案件评估中具有重要意义。
3)移民法官应告知未成年是否有资格获得其他形式的驱逐救济,并且在无人陪伴的儿童处于驱逐程序并提出庇护申请的情况下,移民法官应预计会收到驳回动议。
4)移民法官应认识到未成年无法在自己的案件中作证,并应意识到当儿童未能出席听证会时可能需要特殊考虑。
5)移民法官必须遵守司法部和 EOIR 报告涉嫌虐待、忽视或贩运儿童的政策。
儿童上庭
另外,移民法官应调整听证会和程序,使其对儿童友好。应允许儿童(在适当的成人陪同下)在听证会前参观法庭,以便更好地熟悉和准备。在听证会上,移民法官应使用适合儿童的语言解释诉讼程序,如果能让孩子感觉更舒服,移民法官应该考虑脱掉法官袍,并允许进行合理的修改。此外,在听证会开始时以孩子理解的方式解释誓言是关键。 “说实话”、“告诉真实发生的事情” 对儿童来说更容易理解。移民法官应该限制儿童必须出庭的次数、持续时间以及证词的长度。 移民法官应尽可能鼓励各方通过听证前会议和规定来解决问题。
律师代表您上庭
出庭对于成年人来说是非常困难和有压力的,更不用说未成年了。然而,有时未成年仍然需要出庭接受移民法官的审理。尽管这备忘录使得移民法官对未成年更加友好,但仍然可能存在一些棘手的问题和令人困惑的问题。上法庭最好有移民律师陪,因为律师知道上庭要注意什么。无论是成年人还是儿童,上庭前都应该提前与移民律师做好准备。王律师拥有多年的移民经验,帮助许多客户准备上庭。由于她的经验,她知道可能会问什么问题,并帮助您为意外情况做好准备。如果您想预约跟王律师咨询,可以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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