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在 1996 年偷渡进入美国后在移民庭申请了庇护。他的庇护案件被拒绝了,法庭给了陈先生自动离境,可是因为他没有离开,自愿离境令转为递解令。在 2015 年,陈先生在送餐途中被人打了一拳,并被棒球棍威胁。陈先生因惊恐而逃跑,行凶者抢走了他的电动踏板车和其他财物。陈先生立即拨打了 911,而警察迅速赶到现场,将行凶者逮捕。陈先生后来跟王律师咨询,想知道自己可不可以因为是受害者而申请身份。王律师告诉陈先生他可以申请 U 签证,而获得 U 签证后可以帮助他取消递解令。受聘之后,王律师马上开始做陈先生的案子。她向警方拿到了警察签名,收集了对案件有帮助的材料,并和陈先生过目申请后向移民局提交了 I-918 U 签证申请。在 2021 年,陈先生收到了移民局的补材料通知,说陈先生多次进出美国,要求提供记录。然而,陈先生从 1996 年入境后从未离开过美国,可是因为出生日期的误解而遭误判。王律师给移民庭提交了回复,说明了其中的错误,并说明陈先生从未离开过。在 2022 年底,陈先生成功获得了 I-918 U 签证批准。一收到批准,王律师就马上写并向移民庭提交了状子要求应有 U 签证而取消递解令。仅一个月后,移民庭同意了取消递解令。今年,王律师帮陈先生提交了绿卡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