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案件被告 你应该被告知的事情和权利

近日,一位名叫Pattee的57岁美国男子因为涉嫌儿童色情作品被判有期徒刑47年,将在监牢中度过他的余生(U.S. v. Pattee, 14-2163-cr)。除了他的宣判结外,此案衍生出联邦上诉法院提出了对初审法官在被告认罪过程中的一些忠告和建议也是值得关注的。法官Gerard Lynch对审理此案的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指出,在审判的过程中,让地方法官遵循被告认罪的程序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因为遵守这些约定俗成的条例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的错误发生。他一再强调,在被告认罪之前,地方法官要遵循相关的条例告之被告他应该知道事宜和权利。

那么,究竟有哪一些建议和权利是被告在认罪前应该被提前告知的呢?假如您不幸成为了一个案件的被告,就非常有必要知道这些权利,或许其中一些建议是有利于防止自己被驱除出境。

下面,王律师就为大家列举了一些刑事法官在被告认罪前应当告知他的一些事情和将要放弃的权利:

A)法庭不能在没有直接和被告交流和默认其了解以下几点的情况下接受他的认罪,这几点包括:

  • 所认得罪的性质和因素,辩诉协议上(plea agreement)上的术语和条件
  • 最高可以判处几年有期徒刑,包括分期执行的监禁刑期和强制执行的最低监禁,以及一切可以影响监禁或者出狱的特殊环境因素。
  • 假如被告在此案之前就因为犯罪被起诉,这个因素应当在其认罪后再被考虑,否则此次的判决会受到牵连。
  • 被告可以弃权公开审理,比如说陪审审判,坚持认为起诉是基于不合理怀疑的权利,作证和拒绝作证的权利,和目击指证者在公堂上见面的权利,保证被告人身安全的权利。
  • 如果认罪后,通常情况下就是弃权了日后重审的权利
  • 认罪后,被告等于放弃了上诉的权利,除非在认罪之前他就提交过上诉的申请。

B)如果法庭有认为被告不太了解他自己在认罪前的权利,应当告知被告用自己话把这些权利和相关事宜重复一遍,以确保被告完全了解。这样,认罪的结果才能够被算作是完善的。

C)在被告认罪之前,法庭也应当告诉被告,他的财产可能会被没收,失去作为公民的一切权力,不能够享受政府的一些福利,下次如果再犯罪惩罚可能会提高。假如被告不是美国公民,而是移民身份,应当告知被告认罪后,一切潜在的关于自己身份的结果。以下是来自Padilla法庭用来告之非公民被告的例子,通常他们会说:

“如果你既不是美国公民,在美国也没有合法身份,你认罪可能会导致被移民局拘留,遣返,驱逐出美国或重新考量你入籍美国的资格以及其他各种移民福利,情况根据不同案件而定。一些案件中,被告会被拘留和遣返。你的律师必须在你认罪前告之这些情况。法庭也会给予你和你律师充足的时间来考虑你最后的决定.在法庭上,你不用告之你自己是公民或者是移民的身份。”

D)如果被告有代表律师,在他没有充分接受律师帮助情况下不能够接受他的认罪。

关于被告是否是自愿认罪,法庭应当注意一下几点:

  • 法庭不能在被告不是自愿认罪的情况下接受其认罪。法官需要问起诉方律师,被告,被告方律师,被告的认罪是否是基于刚才讨论的结果,还需问这些人刚才讨论的内容以确保每个人都了解审讯的过程和内容。如果认罪协议和一些司法认定有关,法庭应当建议被告遵循14-3.3(e)准则,如果和这个准则有冲突,被告可以选择不认罪。

关于被告案件的事实依据,法庭应当注意:

  • 在法庭接受认罪前,应当让被告亲口陈述他所承认的罪行;或在无罪申诉的时候,这些关于案件的事实根据都应该被提供。
  • 无论在什么时候,当被告想要否认自己所犯过失时,法庭都应该将这个因素考虑在内。当然法庭也不能将这个理由作为拒绝被告认罪的唯一理由。涉及美国法律的事情非常复杂,假如您不幸成为了一个案子的被告,应当马上找一位有丰富经验的律师,了解更多自己在认罪前的权利,说不定,这些看似细枝末节的条条框框能够为你翻案,洗清罪名。在这里王律师也要提醒各位,只要不是美国公民,犯了刑事罪,都用可能影响到自己的移民身份,轻则只是一些小处罚,重罪服满刑期后被遣送回国,并且永远不能入境美国。所以,刑事案件和自己的移民身份是息息相关的,一个精通刑事和移民的律师,不仅能够为自己辩护,也能够为自己避免驱逐出境的结局甚至通过申诉取得合法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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