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抗议超速罚单而被逮捕的康州居民告政府成功

一个康州自由镇的居民巴尔沃萨(Barboza)在该镇开车时被开了一张超速罚单。他在支付罚单的单据上把自由镇上的“自由”划掉并改为“暴政”镇,以及附上一些较为恶劣的言词。城镇法官鲁尔克认为他的言语让法院工作人员们产生了恐惧于是命令巴尔沃萨自己于2012年10月18日上庭。

在上庭当日,地方检察官命令警探阿加塔(D’Agata)去逮捕巴尔沃萨,并且以严重骚扰罪名起诉他。但是,在之后的判决中,这项罪名因为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而被撤销了。随后巴尔沃萨便以此事控告了地方检察官。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

法官塞贝尔在Barboza v. D’Agata的判决中提到:自由镇在2003年到2009年期间有62起因严重骚扰罪而发生的逮捕,其中包括亵渎,粗暴的性言语以及威胁恐吓。城镇里的警察会普遍性地违反居民的言论自由的行为,而且他们并没被训练过该如何在不违反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情况下执行任务。巴尔沃萨的言论并没有针对特指的某一人,也不构成威胁,不可以被理解为有威胁的举动。法官还说道,逮捕警官可以不受惩罚是因为他只是根据地方检察官的命令才进行的逮捕。 但是,该地方检察官要被罚因为他不应该逮捕巴尔沃萨。

以上的案例又再次证明美国是一个保护人权的国家,它保护每个人的基本权益,不管你有没有身份。就算你没有身份你也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即便是针对政府的言论也是被保护的。如果政府对你做错了什么,你可以控告政府以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