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个月开始,纽约警察在停留搜身后,搜查员都要填一个报告给被搜查但没有被逮捕的人,告知他们为什么被停留搜身。
问:什么是停留搜身?
答:当警察有合理怀疑一个人已经犯了,正在犯,或者即将犯一项重罪或者轻罪的时候,警察根据纽约刑事法 §140.50 可以以检查有没有武器为由,停留,问话,甚至对个人进行搜身。
问:什么才算合理的怀疑?
答:1. 隐藏或持有武器
2. 进行违禁药品的交易
3. 距离犯罪现场很近
4. 符合一个具体的嫌犯描述
5. 看起来像在替别人望风
6. 调查案件受害者或犯罪地点
7. 其他(详细描述)
问:停留搜身后警察需要做什么?
答:根据要求,警察必须填写他们的姓名,级别, 隶属管辖和警徽号;然后把报告交给被停留搜身但没被逮捕的人。
问:这是一项新的法令吗?
答:这并不是新的法令, 这条法令的根据是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
问:这项法令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答:这个法令将在2015年9月21日开始执行,警察需要打钩报告卡上其中一条原因作为告知为什么对个人进行停留搜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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