庇护超出一年期限也能申请了!

美国华盛顿西区地方法院法官颁布了一项关于庇护申请的重大决定。该决定

对成千上万的庇护寻求者具有积极意义。这项裁决允许庇护寻求者在抵达美

国一年后仍可提出庇护申请。因此前政府被裁定为没有在一年期限内给予申

请者足够的截止日期的通知,因此违反了移民法的正当程序。

移民法官

由于Mendez Rojas v. Johnson两起诉讼的成功,庇护规则被重新定义,移民们可从中获得更多的申请身份的契机。法院认为政府应提供一种统一的庇机制,使申请者们可以及时提出

庇护申请。政府已同意及时处理这些在诉讼中在逗留期间提交的和未裁决的申

请。因国土安全部(DHS)并未通知庇护申请者关于一年的截止期限导致很多人

人错过申请。

庇护

最终法官裁定:即使庇护寻求者抵达美国超过一年以上未申请庇护,或有驱逐令在身,仍可当即提出申请。尽管《移民法》要求寻求庇护者须在抵达美国后的一年内提交申请,但国土安全部的失职未能使所有寻求庇护者有机会及时提交其申请。这一裁定将造福万千庇护寻求者,争取到额外的时间来申请身份。

庇护申请者在法院门口

虽然这是一个令人兴奋地决定,但规则一直在不断变化,庇护的新规也层出不穷。若您之前错失了申请庇护的机会,或现在打算开始提交申请,可以联系王律师帮您着手准备。为防止日后再生变故,何不利用此大好时机立即申请呢?王律师实战经验丰富,定能为您通过最有效的方式规避目前不利政策。无论您是申请庇护还是转换身份,都尽快趁热打铁,联系我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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