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律师问答的移民问题。

布碌崙張先生問:我兒子在美國駐廣州總領事館接受移民簽證面談時被拒簽,廣州領事館給他的一張紙上說,懷疑他曾詐欺美國政府,這張紙是什麼,我現在要怎麼做?

王君宇律师答:最近很多人去廣州美領館面談的時候被拒簽,同時領到一張傳單。傳單的意思是說移民局懷疑申請者為了申請身分詐欺過美國政府,所以如果還是想移民或簽證到美國,必須要做一個I-601豁免。

I-601豁免是向美國移民局遞交的,可能需要六個月來審核,所以一從領事館收到這個通知就應該馬上遞交。該申請需要有公民或綠卡的配偶或父母的人,證明一旦親人分離會給家庭造成極度困難,這些困難是個全面的考量,比如經濟需要、精神需要、個人需要、社會需要等。基本上就是一個人愛另外一個人的各種需要,是對感情的具體描述。就像羅密歐和朱麗葉,當時羅密歐被遞解去義大利小鎮Mantua的時候,如果有一個移民官員問朱麗葉為什麼極度需要羅密歐。為了證明極度困難,朱麗葉可以說:沒了羅密歐她會活不下去,他是她第一個愛人、也是唯一的愛人,她將貞操獻給了他,沒有人可以取代羅密歐,羅密歐給她精神上的支持,保護她、使她脫離強迫婚姻。任何愛都有各式各樣的表述,可能以上聽起來有點荒唐,但I-601就要像這樣仔細地描述出愛情或親情。所以,從你一開始向移民局申請任何文件(包括旅遊簽證)的時候就要謹慎,因為之後移民局會有案底和紀錄。如果你的信息出現任何不一致,都有可能被視為欺詐。建議你找專業律師來幫你申請。

法拉盛陳女士問:我的丈夫持有綠卡,我的所有條件都符合申請I-601A臨時豁免,請問我需要等到我丈夫入籍,才可以申請我嗎?

王君宇律师答:不用。7月14日,國內安全部(DHS)發布了新的I-601A規則。現在不僅僅有公民配偶的人可以申請I-601A,永久居民或公民的父母及配偶也可以申請了。

歐巴馬總統2014年11月20日宣布擴大2013年開始的I-601A。根據這次行政令,豁免拓展到有綠卡配偶、以及綠卡或公民父母的人。當時說這一行政令要等到國內安全部發布了有關規則才能執行,但目前已有申請人遞交並拿到了收據了。等到正式發布之後,移民局就會開始審核。因此受益的人包括:有公民和綠卡配偶的人;有綠卡父母的未婚子女;有公民父母的未婚和已婚子女。

國內安全部的新規特別說明,2013年開始的I-601A可以減少家庭分離的時間,讓家人盡快地團聚。可惜雖然計畫提供6萬2348個名額,但2014年卻只有3萬9000人申請,希望擴大後能有更多符合條件的人申請。哪怕申請人背負遞解令,只要符合以上條件,也可以申請I-601A。

曼哈坦李先生問:我是非法移民,有遞解令在身,曾被抓過,我怕警察發現我有遞解令。如果發現了,會不會來抓我、遞解我出境啊?

王君宇律师答: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最近發布了新的執法規則,稱為優先執法計畫(Priority Enforcement Program),按照國內安全部2014年11月20日發布的備忘錄重新排行了執法對象,代替之前的社區安全計畫(Secure Communities)。根據現在的情況,如果你被警察抓,你的指紋還是會被自動轉到移民局。可是移民局現在不會光靠懷疑你沒有身分而馬上來抓你,而是會按備忘錄的排行,來決定你是不是他們要針對的對象,再決定要不要把你送到移民監。按照新的備忘錄,頭等針對對象是犯過重罪的人和偷渡被抓到的人,第二針對對象是犯輕罪的人和重返的人,最後針對的對象才是有遞解令的人。如果你只是沒有身分、也沒有犯過罪,ICE現在不會針對你。如果你是以上三種人之一,那你就應該諮詢專業律師,以免被驅逐。

你可以继续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平台王律师都会微信上发布会影响到你的法律新闻

搜索微信ID关注我们: w7183539264

联系我们:

电话: (718) 353-9264

地址:36-25 Main Street, 三楼, Flushing, NY 11354

王君宇律师中文网站:

www.wanglawoffi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