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配偶去世,还可以继续移民申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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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问王律师如果在我的配偶在申请我后,不幸去世,我的申请还有效吗?根据2009 年,国会通过一项新的法定条款 INA 204(l),如果申请是在 2009 年 10 月 28 日或之后作出裁决的调整申请,申请人是公民,并符合是以下条件则可以继续申请。如果申请是在 2009 年 10 月 28 日或之后被拒绝,则不考虑这条法律。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的公民配偶在他或她去世前为你提交了 I-130 表格,并且该已获得批准或仍在待决,就无需提交另外申请因为会自动转换。

I-130 申请除了刚刚提到的条件,你还必须是:

1. 你与已故的美国公民结婚,并且在死亡时是美国公民;

2. 你的美国公民配偶在您提交本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去世;

3. 在你的美国公民配偶去世时,你未与他或她合法分居;和

4. 你没有再婚。

如果配偶有再婚,但在申请人死亡前一直住在并继续住在美国的话便可根据移民法204(1)继续有资格保持I-130的申请。但移民局依然有资格拒绝等待审理中的申请。

I-360申请另外,受益人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当符合条件的亲属去世时,受益人居住在美国;2. 受益人在未决申请的决定之日继续居住在美国;和3. 受益人至少为以下之一:a. 未决或已批准的直系亲属移民签证申请的受益人;b. 未决或已批准的家庭移民签证申请的受益人,包括主要受益人和任何衍生受益人;c. 任何未决或已批准的就业移民签证申请的衍生受益人;d.未决或已批准的难民/庇护亲属申请的受益人;e. T 或 U 非移民签证申请人;或者f. 附加主申请人庇护的人

绿卡

如果你的公民配偶不幸死亡,而你的移民申请仍在等待中。你可以找律师帮你找适合你得到身份的方法。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的情况移民局没有自动把自动转换就必须在两年只能递交申请。很多人因为不知道,找错律师,后果浪费不仅仅是时间和钱,你也有可能走上一条不归路导致无法拿到身份。王律师有近二十年的移民经验,精通各种极难杂症。如果需要移民帮助可以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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