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法官下令将一个犯罪者驱逐出境

一个纽约法官下令将一个性犯罪者驱逐出境。纽约最高法院法官Ozzi表示,对Bourlaye T.进一步审理“将需要大量的费用支出,并根据本案的特殊情况,完全没必要如此。”法官State of New York v.Bourlaye T., 80062/2013 案子中说道。正常情况下,Bourlaye要接受心理治疗,而法官预计,纽约每年花在每个性犯罪者身上的心理治疗的的钱在$175,000左右。“这是不必要的在浪费纳税者的钱,而且最终他还是会被送回到移民局并被递解出境”。

这个案子的犯人Bourlaye, 出生于象牙湾,1988年在到访美国期间,因二级谋杀,一级强奸罪以及一级性侵罪被判1236年牢狱时间。在他服刑期间,一个联邦移民法官向其颁发了递解令。当他可以被有条件释放时被送到移民牢,并被关押9个月。因为移民执法局(ICE) 无法聚集遣送他的文件,他便被监管释放了。几天后他又被无原因的抓进Fishkill监狱,等待关于心理治疗的判决。期间,Bourlaye申请了人身保护令,但失败了。

这个案子有趣的地方就在于, 检察官本来尝试将Bourlaye 的刑事案子关掉然后转到民事接受心理治疗。但法官并不同意这一建议,因为法官认为最终Bourlaye还是会被递解出境,就不必再浪费纳税人的钱去实行心理治疗。

法官Ozzi的判决中说,Bourlaye 虽然是在州监狱的监管中,但因为移民法官的递解令,他也同时也属于被ICE监管,而他不在ICE的实体监管的原因是因为联邦机构不能在犯人还在服刑中将其驱逐,要等被释放后。法官Ozzi说,目前Bourlaye虽然人在刑事监狱,但实为被民事监管,并非牢狱。虽然他身在监狱,但如同在治疗机构一样。所以ICE有权将其驱逐。

在美国没有身份的人最可怜,犯了罪就有可能被驱逐出境。而犯了罪光在刑事监狱关押还不够,释放后会立即被移民监狱收押。所以,在美国如果没有身份,犯了罪而被抓,面临刑事案子,就一定要请一位懂得移民的律师来辩护。而不要等到案子结束再去管移民的事情,移民刑事其实是相连的;刑事案对移民的影响是重大的。刑事的胜败不仅仅是有罪或无罪。犯罪都有可能会有移民后果。有绿卡的人也不能掉以轻心,绿卡只是让你合法生活在美国的一个身份,如果你有犯罪而律师没有注重移民方面的后果,那你就麻烦了。 政府可以随时拿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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