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卡持有者入境享有的权力

所谓“美国绿卡”只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并不是美国公民,没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且必须每年在美国居住一段时间(181天)才能保有这种绿卡,如长年不在美国居住则将丧失这种绿卡。而自从川普上任以来对外来移民的审查严苛,有很多绿卡持有者在入境时被海关为难,所以王律师告诉大家:移民官可以没收绿卡,但没有权利取消绿卡持有人的永久居留权,绿卡在海关被没收,并不代表失去永久居留权,而是进入“取消永久居留权递解程序”,失去居留权与否,需留待移民法庭决定。

而在入境时海关有哪些理由可以没收绿卡呢?

  1. 离开美国超过180天。
  2. 离开美国后涉及任何违法行动
  3. 外国人有犯罪被豁免,但放弃美国永久居住权。
  4. 在移民官指定以外的地点入境,如被发现取消绿卡

另外如果海关给你签 I-407的表格,不要签,这个是自愿放弃绿卡的申请表格。

而海关又是每一个绿卡持有者经常遇见的部门,如今在如今时有很多外籍华人在入境时被翻阅手机电脑等电子仪器,所以王律师告诉大家;海关是可以搜查嫌疑人的随身电子设备的,但前提时他有足够的证据与合理的理由,另外海关在查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设备里内容时是不需要搜查令的。如果你拒绝透露你所有的信息,海关是可以;第一将你拘留知道你愿意说出你的密码让海关工作人员查阅你的信息,第二将你逮捕然后见法官,第三让你走然后扣留你的设备。

绿卡持有人在某种程度上比起来非移民人士更多权力来保护自己,所以当如果海关有意为难,是可以请律师来为自己争取权益的,律师也是可以在你进行任何搜查时待在你身边的,所以如果大家在遇到海关刁难时也欢迎随时联系我们,很期待可以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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