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是一个保护市民安全、维护城市秩序的执法机构。但是,近日,一则纽约市警察局的大丑闻被曝光,警察居然为了赚加班费随意逮捕无辜市民,而且据说这并非少数偶发现象。在4年前的一个秋夜,四名纽约市警察局83分局的警察在布鲁克林逮捕了两名男子,当时在一名男子身上仅仅搜出残量可卡因,而且,另一名男子最后还被无罪释放。但是,四名警察因为这个事件就得到20多小时的加班费,接近1400多美元的额外收入,主要来自关押和处理这两名嫌犯。
纽约警察要捉人!
在2月中旬,四名警察在纽约布鲁克林的联邦法院出庭,被指控违反民权,控方说,他们逮捕两名嫌犯中的Hector Cordero的行为,纯粹是为了提高自己的收入。而且,审理案件的Weinstein法官说,如果这四名警察有罪的话,那么需要进一步调查是否纽约市警察局其实知道这种广泛使用的在当班快要结束是进行虚假逮捕的做法。Weinstein法官也在法庭命令里写道,“一个合理的陪审团可能会判决这种做法不是少数‘坏警察’的孤立做法,而是在警察中流行的。纽约市警察局的官员明知这种做法的存在,但是他们没有干预或进行正确的管理。”
告警察的Hector Cordero
为了赚加班费,就能置警察职责于不顾,随意逮捕无辜市民。纳税人如何能对这样的警察不愤怒。对警察这种做法的指责由来已久,那么我们应该如何保护自己呢?事实上,你是有权利去告警察或政府。自1963年的民权运动开始,就通过法案,允许个人状告政府如果他们有违反宪法的行为,因为他们每一个人都需要安装一定的规章制度工作,后来,这个法案被扩大到所有联邦和地方的政府员工。通过这一类的民权案件,一旦胜诉,你将会因为之前的不公对待而获得一定的赔偿。那么,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告警察或政府呢?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情况
虚假逮捕:警察在没有“相当理由”的情形下逮捕人
恶意起诉:因不正当原因被警察控以犯罪的人
过度的力量:在逮捕过程中,被无理由地伤害
非法搜查或扣押:在没有“相当理由”的情况下,搜索或没收财物、房屋等有价值的物品
故意漠不关心:拒绝为被关押的人提供医疗护理等
美国“权利法案”
如果遇到警察或政府不公平的待遇、警察的错误逮捕、或被无理的没收财物,你都是有权利去找律师保障自己的权利、寻回被没收的财物、甚至状告他们。但是,具体要什么做或有没有足够的证据和理由去提起诉讼,这都是需要由专业的民权律师判断。作为资深且其少数状告警察、政府部门的华人律师,王律师有多年的民权诉讼经验,了解各种移民案件和刑事案件的过程,知道什么时候警察或政府员工会出错,从中抽丝剥茧的为你辩护甚至争取最好的赔偿,也可以进一步的保障你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