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ary 16, 2013’s AM 1380 Broadcast
“白卡豁免”免費講座 大家曾經跟王律師提問:“如果曾經上過庭輸了和身上有遞解令,但是我有公民的老婆和三個公民子女,我需不需要白卡豁免?”或者是“我現在在申請政治庇護,已經拿到了A-10卡,我也有公民的老婆和三個公民子女,我需不需要白卡豁免?” 王君宇律師樓的免費講座是針對這些常見問題而舉辦的;從不同的人口中,王君宇律師接觸到至少十個類似的常見問題。比如“那如果我有遞解令,有公民子女呢?我需不需要?”因此,一月十七日(禮拜五)免費講座的目的就是要回答這些常見問題。始終,很多人都不太明白,到底“白卡豁免”是什麼意思。這個講座就能回答大家的疑問。不過,要參加免費講座請先預約,因為位置有限,恕不能接待沒有預約的人士。 常見問題包括: 1) 問:“白卡豁免”是什麼? 答:“白卡豁免”就是豁免掉沒有白卡的問題。什麼是豁免?就是假裝把問題刪掉,變成不是一個問題了。那可是要拿到綠卡的話,如果你人在美國是一定要有一張白卡的。但是如果你以前坐船進美國或者是從加拿大或墨西哥偷渡入境的,那麼就不會有白卡;或如果你是用其他人的護照,那白卡也不是你的,所以也對你沒用。雖然如此,但是如果有公民親屬幫你申請的話,“白卡豁免”也還是可以讓你有可能申請到綠卡。 在申請綠卡之前,一定要有在入美國的檔案。但是這個“白卡豁免”就減掉了這第一個問題。但是如果身上有遞解令的呢?那就是第二個問題。或者現在正在上移民庭的,那就是第三個問題。用過了假護照就是另一個問題。總之,這些許多許多的關鍵問題都是能影響到你是否拿能到身份。不過,這些只是有可能發生的問題的一部分。“白卡豁免”只能豁免掉這第一個問題,那就是沒有I-94 “白卡”的問題,至於其他的問題還是存在的。那麼大家身上的其他問題呢?如果你身上有以上講述的經歷和記錄,你一但離開美國國境,就有可能不允許回來美國了。 遞解令是必須先從新開案來解決的。或許是對你案子最有利的辦法不是“白卡豁免”。就算能批准,也要等重新開案,也不是一件容易的是。所以只有專業的律師才能幫助你分析利弊,然後再選擇對你最有利的方案。不錯,三月四日是可以申請“白卡豁免”的日子,但是你身上的其他問題– 例如要先開案,再能合資格辦豁免– 還是存在的。如果你不先解決掉你案子裡這些其他的阻礙,你的案子未必馬上可以準備就緒申請“白卡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