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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拿这张卡?(2)

递解令或许是无证移民最害怕的情况。因为,一旦身负递解令,就有可能随时被移民海关执法局(ICE)的执法人员抓走、收监、并递解出境。然而,许多无证移民甚至直到被ICE抓了以后,才知道自己已有递解令在身;那么,要怎么知道自己有没有递解令呢?常见的2种情况:如果你上过移民庭而现在还没有身份,那么你有递解令;如果你被通知上庭而没有去,那么你也有递解令。众所周知,翻案或上诉是可以从新打开移民庭案件,甚至取消递解令。不过,需要在一定的限期内递交。事实上,翻案或上诉失败后还是有可能可以做I-212豁免,只要你符合条件。那么,翻案和和I-212豁免有什么区别呢? 递解令 确定你有递解令后,要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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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拿这张卡?

美国工作批准证(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简称EAD卡),是移民局批准一个外籍人士在某段时间内(通常为一年,但有些是两年)在美国工作的一份授权工作的卡。EAD卡是一张卡片,上面有外籍人士的相片,名字和照片,同时还有有效期的到期时间。拥有了EAD卡,一个外籍人士就可以在美国合法地为任何雇主工作。当然,如果一个外籍人士有合法的身份,如H-1B、L-1、L-2、或者O-1,他/她也能够为特定雇主工作。 如下身份的外籍人士可以申请EAD卡(但不局限于以下的身份): 工作批准证类型 描述 (a)(2)  合法临时居留 (a)(3)  难民及其家属 (a)(4)  假释的难民 (a)(5)  政治庇护及其家属 (a)(6)  美国公民的未婚夫(妻)及其子女(K1或K2签证) (a)(7)  N 签证及其家属 (a)(8)  密克罗尼西亚、马绍尔群岛或帕劳的公民 (a)(9)  K3或K4签证 (a)(10)  获得免驱逐身分的人士 (a)(11) 暂缓强制递解 (a)(12)  临时受保护身份 (a)(13)  家庭团圆计划(1990年移民法中第301条) (a)(14)  合法移民家庭权益(LIFE)(LIFE的修正案中第1504条) (a)(15)  V 签证 (a)(16)  T-1签证(人口贩卖受害者) (a)(17) E签证的配偶 (a)(18)  L签证的配偶 (a)(19)  U-1签证(犯罪受害者) (a)(20)  U签证的家属 (c)(1)  A-1或A-2签证(外国政府官员)的家属 (c)(2)  E-1(北美事务协调委员会)/ TECRO(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的家属 (c)(3)(A)  F 签证(学生)OPT前 (c)(3)(B)  F 签证(学生)OPT后 (c)(3)(C)  F 签证(学生)STEM学生24个月延期 (c)(3)(ii) F 签证(学生)合格的国际组织赞助的校外就业 (c)(3)(iii)  F 签证(学生)由于经济困难在校外就业 (c)(4)  G签证(国际组织代表)的家属 (c)(5)  J-1签证(交换访问签证)的家属 (c)(6)  M-1 签证(度假/非专业的学生签证) (c)(7)  NATO签证(北约)的家属 (c)(8)  1995年1月4日之后,申请政治庇护後还在等待中 (c)(8)  1995年1月4日之前,申请政治庇护後还在等待中,而且没有上庭日期 (c)(8)  1995年1月4日之前,申请政治庇护後还在等待中,而且已有上庭日期 (c)(8)  已ABC申请的政治庇护 (c)(9)  申请绿卡後还在等待中 (c)(10)  暂缓递解(在1997年4月1日前递交),10年绿卡,NACARA暂缓递解 (c)(11)  出於社会或公共利益考虑而被批准进入美国 (c)(12) E-2 签证(CNMI投资者)的配偶 (c)(14) 暂缓递解 (c)(15)  暂时没有 (c)(16)  记录(1972年1月1日以来的一直在美) (c)(17)(i)  B-1签证(非移民的家佣) (c)(17)(ii)  B-1签证(美国公民暂时在美国工作的家佣) (c)(17)(iii)  B-1签证(外国航空公司的非移民雇员) (c)(18)  有最後的驱逐令在身但却因种种原因暂时没被驱逐而处於被监控状态的非法移民(ICE报道) (c)(19)  某些可获临时受保护身份的人 (c)(20)  I-700等待中(移民法第210条) (c)(21)  S 签证(犯罪和恐怖主义证人签证) (c)(22)  I-687等待中(移民法第245A条) (c)(23)  Q-2签证(爱尔兰和平进步文化签证) (c)(24)  合法移民家庭权益(LIFE) (c)(25) T签证的家属 (c)(26) H-1B签证(特殊技能工作)的家属 (c)(31) 家暴(获批I-360) (c)(33) 梦想生 (c)(35) 获批劳工移民的主要申请人,在面临令人信服的情况下 (c)(36) (c)(35)的家属 许多人都认为拿到工作批准卡(EAD卡)就等于有身份。这个想法是错误的。因为,EAD卡有许多类型。有(c)(8)卡,即政治庇护在等待中,就有身份;答案是错的,这卡只是允许你的在申请等待期间在美国合法工作而已。事实上,在美国只有3类人是有身份,公民、绿卡或签证拥有者。有(a)(19) 卡,即有U签证身份;它是签证的一种,可工作也可合法留美;获取有(c)(14) 卡,即暂缓递解,如果U签证被批准但在等待名额中,可合法在美工作。因此,在美国,EAD卡有多种,如果你想要申请需要先咨询律师,不要随便递交某某申请,因为后果你是无法接受的。 王君宇律师楼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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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移民局面谈会不会被捉?

在美国,很多人的身份已过期或者不幸有了递解令,有可能被移民海关执法局(ICE)的执法人员或警察抓走。事实上,ICE不仅在学校丶法庭外抓人,还到移民局办公室把那些正在接受面谈、申请绿卡中的无证移民抓走!无证移民身负递解令,去移民局面谈会被抓,不去面谈永远没身份,陷入两难境地。当一个人不幸被移民局的人抓走后,首先要做的事情是冷静下来,和移民局的递解官配合。这里的配合,不是指配合移民局去做护照和旅行证。只要人还在美国,就有希望,人一旦被押上了飞机,那就什么都不能做了。 面谈时被ICE逮捕 当你被ICE在移民局面谈时被扣留后:如果有递解令在身, 就有可能被ICE关进移民牢, 预备被遣送回中国。如果移民局拿到护照就会马上被送走,永远回不来了。如果移民局执法警官拿不到护照,递解官员 (就是负责把你送走的官员) 就会让移民牢里的移民签了一份旅行证申请表。 家属的情况: 家属应立即带你的移民资料去找律师,资料包含: 你所有的移民资料、你家属的移民身份证明。 家属用网上扣留者搜索系统(www.ice.gov/locator)来找出你被扣留在哪里。 家属可打钱给你。可开支票或汇票,通常$100或$200,上面写上你的A号码,寄到监狱。 你的情况: ICE会给你一堆纸签名。你有权利在签名前要求翻译成自己的语言。 ICE会给你一个中文表格叫你填写签名,这是为了申请旅行证。如果你拒绝签名,你可以被关30天。在30天后,又拒绝你的保释申请,然后你会再多关30天。 在90天内,如果拿不到旅行证就可以申请保释。拒绝申请旅行证造成的时间不算在这90天内。 保释之后还要回移民局报到。报到的目的是当旅行证申请出来是可以送你走。 王律师关于递解令的讲座内容 事实上,不管你是否被有在面试当时被ICE捉,你应该要未雨绸缪,尽快为你的身份想办法。如果有递解令,你就应该尽快翻案。常见的翻案方法: 上诉:在上庭输了的30天内,与全美唯一的移民上诉委员会(BIA)上诉。BIA审核所有移民庭的上诉。 联合开案:拥有优点和符合身份条件的情况下,只要移民局的律师同意就可以。 翻案:翻案是需要证据,而且有时间限制。除非有特殊状况,才可以超出90天翻案,例如,没有收到上庭通知、当初错误、之前律师做错了或国家变化等。但是,翻案还是有限制,不能因为私人变化而翻案,不能申请政治庇护两次,且不能申请十年绿卡等。 联邦上诉:如果BIA、上诉或翻案被拒,可以上诉到联邦巡回上诉法院。 遇到ICE应该要… 事实上,有递解令或驱除令的人,与其他人是不一样的,他们需要用特殊的方法递交申请,不能走常人的路。他们也不能当做自己的递解令并不存在,而一直黑在美国生活,躲避ICE的搜查。如果有任何突发情况或碰到ICE,律师也可以保护你。如果你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碰到ICE,保持沉默马上要求律师。你需要做的是主动出击,寻找可解决递解令或驱除令的方式。无论,是否有递解令或驱除令,都是有办解决的,尽快过来咨询吧! 王君宇律师楼微信号 ☞w7183539264 专精各种疑难案件:移民,刑事,告警察/政府。我们有最优质的服务,最专业的律师和助理团队。王君宇律师服务华人社区十几年,帮助无数客人打消递解令获得身份。为无数客人在刑事辩护中获得最好的结果。王律师一直走在法律的最前线,王律师总是能洞悉新的法律信息从而给予客人最好的帮助。© 王君宇律师楼保留宣传资料的所有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复制。本宣传资料所设计图文仅供参考,以前的成功案例并不保证相同的结果。资料所提供的信息不构成律师客人关系,不是律师法律意见。本律师楼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和各方权利义务以最终双方签订的雇用合同为准。 联系我们: 纽约办公室地址:36-25 Main Street, 三楼, Flushing, NY11354 电话: (718)353-WANG(9264) 加州办公室地址:175 S. Lake Avenue, Suite 201, Pasadena, CA 91101 电话: (626)396-WANG(9264) 24 小时紧急热线:(866)666-WANG(9264) 王君宇律师中文网站:www.meiguof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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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过期后就算黑掉

许多人都有一个常见的误解,以为自己递交了某某申请给移民局,就等于可以合法停留在美国。这个想法是完全错误的!在美国,只有三种人有身份:美国公民,绿卡持有者,或签证有效者。有些人在旅游签证过期前,递交了申请后,得到移民局发出的收据,就等于有身份。事实上,他们的合法身份持续签证过期前一天,之后,他们就已经黑在美国成为逾期居留者之一 签证入美 逾期居留者,即非绿卡或公民的人在美停留,超过了入境时所给予的在美停留时间,或者超过了身份延期日。逾期停留的后果包括禁止3年或10年再次入美。在美国境内逾期停留超过180天不满1年,在被驱逐出境之前离开美国,从离境的那天开始,3年内禁止入境。在美国逾期停留超过1年,在被驱逐出境之前离开美国,从离境的那天开始,10年内禁止入境。另外,逾期居留还会进一步影响到延期或者改变身份申请,不能在美国申请绿卡。如果,在美停留超过所规定的时间,不能申请身份延期或者改变为其它非移民身份。大部分情况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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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君宇律师楼专精各种疑难案件:移民,刑事,告警察/政府。我们有最优质的服务,最专业的律师和助理团队。王君宇律师服务华人社区十几年,帮助无数客人打消递解令获得身份。为无数客人在刑事辩护中获得最好的结果。王律师一直走在法律的最前线,王律师总是能洞悉新的法律信息从而给予客人最好的帮助。 王君宇律师毕业于Columbia University(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毕业后首先任职于联邦政府国际事务部门。她为纽约总检察长办公室Eliot Spitzer处理人民告政府案子。王律师也做过Manhattan Borough President的华人代表,国会议员Gary Ackerman的员工,然后率领Fortune 500公司的年轻立法事宜。王律师是美国唯一几个华人律师办理告警察和政府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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