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2和EB-3有面谈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简称移民局,为响应川普总统的移民改革政策,推出了各类严查申请或要求面试的改变。其中,自2017年10月1日起,为配合13780号总统行政命令做出的改变。这个由川普总统签署的行政令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美国避免外国恐怖分子进入美国”,同时也加强服务局今后对移民欺诈的检测和预防,增强移民制度的完整和诚信。其中,包括职业移民等绿卡申请者在提交I-485表格後,将被要求面谈,才可获准调整为永久居民身份获绿卡。然而,随着这些改革,即使多个月已过,USCIS丝毫没有放松,而且近日更有严厉排查的可能。不过,到底哪一类的移民申请者被要求添加这个面试的改变呢?一类是职业移民的I-485身份调整申请,即职业移民绿卡;一类是难民或政治庇护者家属申请的I-730身份调整,即难民或政治庇护者家属绿卡。

在美国工作中

关于职业移民绿卡申请者面谈的修改:

  • 面谈将由USCIS区域办公室进行;
  • 除了在2017年3月6日前递件及14岁以下子女外,职业移民一类(EB-1)、二类(EB-2)及三类(EB-3)申请者,与一起递交I-485申请的配偶和子女,都须面谈;
  • 在安排面谈时,将尽量安排家庭成员同时面谈;
  • 若配偶及子女与申请人同一时间提交I-485表格,将能同时面谈;
  • 若非同时提交,安排同时面谈则有难度,但USCIS仍将尽力安排。

另外,USCIS表示,不认为面谈新规会使职业移民绿卡处理变慢,因为已增加所需人手,而且区域办公室将和签证服务中心,共享工作进度表,充分配合在新财年审核并发放已设定好的绿卡配额。

递交绿卡申请

申请者的面试将在面谈通知中列出的当地USCIS办事处进行。 如果需要,代表律师和翻译人员可以陪同申请者进行面谈。 面谈期间,申请者可以期望面试的USCIS面谈官员询问以下任何情况:

  • 与已提交的I-485表格中列出的任何内容;
  • 与申请者是否符合资格相关的问题;
  • 与申请者的背景问题,例如逮捕;
  • 与申请者的教育背景相关的问题;
  • 与申请者工作和工作职责相关的问题。

移民局等待面谈中

如果主要申请者的配偶或子女也需要在获得绿卡,他们也需要与USCIS官员进行面谈。每个预定面谈的人都可以从USCIS收到他们自己的单独的面谈通知。USCIS可能不会对14岁或以下子女进行面谈。面谈期间,家属可以期待面试的USCIS面谈官员问:

  • 与主申请人的关系合法性相关的问题。配偶应出示结婚证书原件;而子女应出示其出生证明、监护或收养等文件。
  • 与主申请人关系真实性相关的问题。具体来说,配偶应该带来文件证明真实婚姻,例如共同居住的证据、联合税单、联合账户、联合资产、或婚姻内所生子女等证据。

与USCIS官员进行面谈

关于I-140申请者的面谈

在面谈时,I-140申请者可能已经获得USCIS的批准,并且USCIS面谈官员没有管辖权可重新裁定该I-140申请。 然而,USCIS面谈官员可能会向申请者询问他的教育、经历、和工作,并可能审查I-140申请的信息和文件的有效性。如果I-140是被错误批准,USCIS面谈官员也可以根据面谈期间发现的信息,将I-140申请移交给USCIS服务中心进行撤销批准。

绿卡申请被批准

关于USCIS的审核时间

USCIS没有提供有关职业移民绿卡申请的审核需要多长时间,甚至申请者等待面谈的时间。但USCIS表示,新的面试要求将占USCIS总工作量的17%左右。 这自然会导致所有申请的审核过程造成一定的拖延。USCIS已承认,所有需要面谈的申请的处理时间将延长,包括亲属申请和入籍申请。 亲属申请可能需要1年或更长的时间进行裁决。

得到绿卡

另外,王律师提醒,如果你的工作上有任何重大变化,应及时通知律师,例如:转移到新的雇主或工资、更改工作地点、新的职位、职责或责任;该企业兼并、收购、名称变更等改变。而且,你需要继续延长非移民身份(例如H-1B,L-1等),直至绿卡获得批准等。因此,你需要从一开始就找一个有经验的移民律师为你保驾护航,从了解背景、准备材料、递交申请、陪同面谈,一步一步的有序进行。不要到最后造成无法转换身份,得到绿卡,甚至失去现有的合法身份。

王君宇律师楼微信号 ☞w7183539264

专精各种疑难案件:移民,刑事,告警察/政府。我们有最优质的服务,最专业的律师和助理团队。王君宇律师服务华人社区10年,帮助无数客人打消递解令获得身份。为无数客人在刑事辩护中获得最好的结果。王律师一直走在法律的最前线,王律师总是能洞悉新的法律信息从而给予客人最好的帮助。© 王君宇律师楼保留宣传资料的所有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复制。本宣传资料所设计图文仅供参考,以前的成功案例并不保证相同的结果。资料所提供的信息不构成律师客人关系,不是律师法律意见。本律师楼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和各方权利义务以最终双方签订的雇用合同为准。

联系我们:

纽约办公室地址:36-25 Main Street, 三楼, Flushing, NY11354

电话: (718) 353-9264(WANG)

加州办公室地址:175 S. Lake Avenue, Suite 201, Pasadena, CA 91101

电话: (626) 396-9264(WANG)

王君宇律师中文网站:www.meiguofa.com